情感单身男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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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男人遭遇性骚扰该找谁说理?

前两年,上海出台了一个令广大男人极度不爽的法规,那就是如果女性受到了性骚扰,可以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,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但是对男性所遭受的性骚扰,并未做任何说明。

这法规一出台,立马就引来了众多男士的不满,说什么性别歧视、男人不受尊重——更有人为男人受到了性骚扰无处投诉而郁闷,呵呵,想想网友的不满,确实也有道理,男人遭受性骚扰也不是一天两天了,女人的性骚扰问题有了保障,男人遭到性骚扰该怎么办?

性骚扰是文明社会的毒瘤。禁止性骚扰由民意上升至立法,出现在修改后的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里,无异于交付给妇女同胞一件维权的利器。对性骚扰进行立法加以惩戒不仅是法治进步和社会文明的体现,也向社会和公众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:性骚扰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。

既然男性受到性骚扰呈上升趋势,那么受害者该去何处寻求法律保护呢?女性受害者可以找妇联,可以“找”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难道男性受害者想寻求法律保护,也去“找”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?

男人,应该小心这几类女人:

1. 女上司骚扰男员工。

情状:刚谋得职位的年轻帅哥,被风韵犹存的女上司性骚扰。你若“不识抬举”拒绝她,还投诉她,一会证据不足难以胜诉,二可能反被她诬告你调戏她。投诉不成,她还会利用职权找借口将你“炒鱿鱼”,让你辛苦博来的职位付诸东流。

点评:拒绝与投诉是正确的,但只可智取,不可力敌。吃一堑,长一智,第一次虚与委蛇后,找机会在适当场合偷装摄像头,下次遇骚扰时即可取证。

2. 女下属骚扰男上司。

情状:事业有成有家有室的白领高层,被意图“顺着大腿往上爬”的女下属性骚扰。即使正人君子拒色于千里之外者,也难免被故意制造出来的“绯闻”闹得沸沸扬扬,影响形象与前途。

点评:任她花容月貌,风情万种,你自岿然不动。江山美人,孰重孰轻?警告之后,仍不收敛,即报请上级批准,炒她鱿鱼。

3.女客户骚扰“男公关”。

情状:有的贫困大学生为挣点学费补贴而去当“男陪聊”。岂料“富婆之意不在聊,在乎性也。”答应“特殊服务”么,不免沦落为“鸭”;洁身自好么,“客户”拂袖而去时,不会给你留下一个子儿。

点评:想保持自身纯洁么?宁可不要金钱,也别落入色情陷阱哦。拒绝她的非分要求,一声“拜拜!”,潇洒而去。

4.娼妓骚扰嫖客。

情状:此说或许会被指为本末倒置,其实非也。寻花问柳之嫖客自非鲜见,但若说被娼妓勾引者已居嫖客之多数,亦非耸人听闻。君不见,你好端端在公园或市民广场甚至路边桥畔散步,会有打扮妖冶风情万种的女子悄悄靠近你,低声对你说:“大哥,玩玩吗?很便宜的,保证绝对安全。”请问,这不叫性骚扰叫什么?

点评:心中有数,但不必立即拒绝。可以学记者来一番“暗访”之后,再找个机会溜走,随即报警,还可在现场做“人证”。

5.女乘客骚扰男乘客。

情状:你还真别说公交车上只有男乘客骚扰女乘客,而没有女乘客骚扰男乘客的,后者就曾经有新闻报道过。你把它当成现代代都市的安徒生童话也罢,它却是真的。

点评:不必为了保持男子汉的风度而容忍。立即抓住她的“咸猪手”,让大家看看她是何路妖精。

6.母亲骚扰儿子。

情状:报载,某母亲因与丈夫关系不和,转而将“视线”投向亲生儿子身上。从8、9岁开始,即乘为其洗澡换衣之机,触摸其“私处”。随着儿子长大,更有令人难以启齿之不轨行为,直到儿子考取大学赴外地为止。此多年之性骚扰,给儿子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。

点评:这种骚扰牵涉到乱伦,对孩子的伤害太深。若有智有勇,能在懂事时即告诉父亲或老师,就不必忍受那么多年。

标签: 性骚扰 女上司 女下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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