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议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,保护另一方最好的办法!(2)
2020-08-10 来源:时尚女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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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原文
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;(二)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忠诚协议生效 共同财产归无过错方
据星沙时报早前报道,张女士与丈夫谢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,婚后两人感情一般,一直没要孩子。2015年2月,夫妻二人曾签订一份“忠诚协议”,协商约定“在婚姻内,如一方出轨,有出轨行为的一方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,净身出户”。2017年,张女士发现丈夫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当关系,再三逼问下,谢某承认了出轨的事实,张女士一气之下起诉离婚。